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8.06.15
  • 上级文件

闽教综〔2015〕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

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 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229号),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推进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建设,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福建省高等教育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