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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30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春季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障本学期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4日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中心)自查(3月30日—4月2日)

各二级学院(中心)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实训室的水、电、消安防器材、静电木地板等进行全面排查,填报《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并提供开展自查工作的图片2-3张,于4月2日下班前以纸质的方式(院长签字、盖学院章)报送信实中心,并发送电子稿至信实中心部门邮箱xszx@xmdh.com。

2、隐患整改(4月6-9日)

各二级院(中心)根据自查结果,对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学校督查(4月12-16日)

  校领导带队,结合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信息与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附件2: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docx


                         学院(部、中心)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序号

实训室名称

负责人

存 在 隐 患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注:此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报,隐患如不止3条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