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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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6 届预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浏览数:110    分享到:

东海职院教务〔202527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强化实践教学 环节管理,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 定(教职成〔2021〕4 号)》、《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 理规定(东海职院〔2022〕59 号)》等文件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相关要求,现就做好 2026 届预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岗位实习对象

2023 级高职专业学生、2021 级五年一贯制专业学生、2024 级三 二分段制专业学生。

二、岗位实习时间

本学期结束-2026  5  15 日,各学院可结合本专业教学计划   实际需求及教学安排,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合理确定具体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总时长一般为八个月(32 周)。

三、岗位实习方式

岗位实习实施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应充分 整合校内外资源,统筹安排学生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集中实习,或指导学生自主联系符合专业要求的企业单位进行分散实习。各学院 须于2025  9  15 日前,完成全部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落实工作, 并做好信息登记与核查,确保实习安排全覆盖、无遗漏。

四、岗位实习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

各学院为岗位实习工作的责任主体,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 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循《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东 海职院〔2022〕59 号)》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实习计划,精心组织 实习教学环节。实习工作开展前,各学院须组织相关师生召开实习动 员大会,深入学习《规定》全文,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文件精神, 切实做到依规实习、规范管理。

(二)配强指导力量,提升指导质量

各学院须严格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责任心强且具 备良好安全防范意识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实习指导教师须全面 掌握岗位实习相关材料要求,定期督促学生汇报实习进展,认真批阅 实习周记并及时给予针对性指导,全程跟踪管理学生实习过程,同时 按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报送学生实习情况。

(三)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实习安全

1.各学院应将实习安全教育贯穿工作始终,通过专题培训、案例 警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及实习单位操 作规程,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2.本学期放假前,各专业指导教师须组织所指导的学生召开实习动员说明会,内容包括:下达实习任务,对实习安全事项及实习管理 系统操作进行培训与讲解;组织学生签署纸质版《安全承诺书》,明 确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指导学生完成“校友邦 ”小程序激活 工作。请各指导教师严格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位学生,确保实习工作 规范、有序开展。

3.学院须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实习安全专项检 查与重点抽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4.学校统一为岗位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期限自2025  6  15 日 00:00:00 起至 2026  6  14 日 24:00:00 止,逾期保 险费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深化校企协同,加强过程管理

各学院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择时走访实习单位,全面了解学生实 习表现与生活状况,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积极与实习单位深化合作交流,探索专业共建、 人才共育新路径,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每次走访实习单位均须做 好影像记录与文字总结,并及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岗位实习过程管理规范

(一)实习管理平台应用

2026 届预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  进行管理。实习指导教师使用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教师版)参照《附  1:指导老师操作指南》完成注册绑定;实习学生则需通过微信小 程序校友邦,依据《附件2:学生操作指南》完成学籍认证及账号激活工作。学校定于6  4 日中午 13:00 在思源楼报告厅,举办教研室 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培训专题会,各指导教师务必按时参加。

(二)岗位实习计划制定与录入

各学院教研室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须于2025  6  10 日前,完 成本专业 2026 届岗位实习计划编制工作,并按《附件 3:实习负责 人操作指南》要求,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完成专业实习计划创建录 入工作。

(三)学生实习岗位信息申报与审核

实习学生原则上应于2025  9  15 日前,通过校友邦平台完成 实习岗位信息申报工作,所申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契合。实习指导教 师负责对学生申报岗位进行审核(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 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的通知第八条: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 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并开展日常指导管理工作。教务处 将依托实习管理平台,对实习全过程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与督查。

(四)岗位实习材料

 

实习材料

学生系统

提交方式

学生线下

提交材料

材料份数

实习指导教师审核

1

《安全责任书》

纸制+电子签



系统审核

2

《学生岗位实习法定

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电子签



系统审核 (手机端不可下载,电脑端可下载)

3

《三方协议》

签字盖章完成后,

拍照上传系统

纸质盖章版

原件返校时

带回一份给学院

一式三份(学校、实习单位、学生)

系统审核

4

《学生岗位实习任务书》

系统下载文档填

写后上传



系统审核

5

《学生岗位实习周记》

系统填写


32篇

系统审核

6

《学生岗位实习报告》

系统下载文档   

填写后上传



系统审核

7

《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校外)》

系统下载文档填写,

校外指导老

师签字盖章完成后,

拍照上传系统

纸质盖章版

(原件)返校

时带回给

学院


系统审核

根据学生上传的照片信息,代录校外成绩。
并复印一份留存

8

《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校内)》

系统填写个人  

自我鉴定部分



自我鉴定审核后进行成绩鉴定。最终成绩系统会生成。网页端下载本表后学院盖章并复印一份。

 

说明:1.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详见附件4 实习材料)。

2.若发生三方协议遗失或学生实习单位发生变动的情况,指导教师到教务处 领取空白页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在申请钉钉用章时,需说明学生三方协议丢失并 明确标注学生的姓名及合同编号,盖章后邮寄至学生本人手中。

3.《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共设有校内和校外两份表单。校外表单学生签字 后复印返校时带回两份,校内表单正反面打印盖章后进行复印。每份表单的处置 方式为:复印件交由学院存档以备查阅,原件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岗位实习考核评价

1.实习过程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依据《厦门东海职业技术 学院学生毕业实践(岗位实习)过程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满分 100 分, 占实习总成绩的 40%;

2.实习成果考核:由校内指导教师给分,《实习周记》总分 100 分, 占总成绩的 30%;《实习报告》总分 100 分, 占总成绩的 20%, 其余材料总分 100 分, 占总成绩的 10%。

 

成绩构成

评分内容

打分对象

总分

成绩占比

实习过程考核

过程评价指标

校外指导教师

100

40%

 

实习成果考核

实习周记

 

校内指导教师

100

30%

实习报告

100

20%

其他实习材料

100

10%

  3.考核等级评定:岗位实习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90 - 100 分)、 良好(80 - 89 分)、中等(70 - 79 分)、合格(60 - 6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五个等级。实习考核成绩合格者, 方可取得相应学分,获得毕业资格。有下列行为之一,实习成绩按不 合格处理:

1.实习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者;

2.事、病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3.擅自提前终止实习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实习期者;

4.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考核不合格者;

5.因违反有关规定给学院和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6.未提交实习报告或实习鉴定表无效(实习所在单位未盖章)者。

六、其它事项

(一)实习学生信息核查

各学院应组织专人负责,督促实习学生按要求及时提供参保学生 名单,并于2025  6  10 日前,完成实习管理平台中实习学生信息 的全面核对工作。如发现实际人数与系统信息不一致,须及时与教务 处沟通确认,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信息修改,各学院不得擅自删除系统 中的学生信息。

(二)参加技能竞赛学生管理

需在2025  9 月至 12 月期间参加技能竞赛培训的实习学生,各 学院须于 2025 9  15 日前提交留校住宿学生的性别等相关信息及 人数,填写《附件 4:申请留校住宿参加竞赛汇总表》(电子版)报


送教务处,同时组织学生填写《附件 5:学生住宿申请》(纸质版), 一并提交审核。此类学生实习总时长累计六个月(24 ),具体时  长以实际竞赛报名情况核定。

(三)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管理

参加2026 年专升本考试的实习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完整的 学习培训课程表,其实习总时长累计六个月(24 周)。

(四)免实习申请管理

1、参军

1)实习前已退伍:系统申请免实习并上传退役证。

2)实习期间参军:系统申请免实习并上传入伍通知书。

2、其他特殊情况

申请免实习请先联系教务处。

说明:申请免实习最终岗位实习考核结果认定为中等等级,且不 可参加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五)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

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依据《关于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执 行,按每生每学期 4 课时标准核算,本次实习每位学生对应的指导 教师工作量总计 8 课时。实习期间,若学生出现休学、退学、免修 等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减指导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期末进行 工作量统计时,如学生未在实习管理平台提交实习岗位信息,则该生 该学期指导工作量不予计算。为不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请各指 导教师于2026  5  20 日前完成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六)实习材料归档管理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东海职院〔2022〕59 号)》要求,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学生实习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教务处将在学生实习各阶段,组织开展实习情况及材料专项检查工作。

实习材料归档内容如下:

纸质材料:《安全责任书》《三方协议》《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校外)》《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校内)》;

电子材料:通过实习管理平台导出的实习手册。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七、附件

附件1《指导教师操作指南》

附件2《学生操作指南》

附件3《实习负责人操作指南》

附件4《实习材料》

附件5《申请留校住宿参加竞赛汇总表》

附件6《学生住宿申请》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5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