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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职院质管〔2021〕4号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校督导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任务

添加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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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学校督导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任务

  本学期根据东海职院质管[2021] 3号《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程序,围绕“改革、发展、质量、效益”中心,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升教学质量工作同时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在做好质量体系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提升各类教学质量的活动,确保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努力完善教育教学常规督导反馈和整改机制,增强全体教师的规范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良性运行,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质量。

  一、指导思想

  学校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指导,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市场、企业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评价方向,坚持教学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坚持强调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教师行为标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教师职业基本底线,强调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学校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目标,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将督导工作重点转向督学,服务基层,扎实开展有效督导,不断提升督导水平。

  二、校级督导员基本工作要求和任务

  1、参与质管办组织召开的各类校级督导员工作会议,讨论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和建议;

  2、校级督导员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服从质管办督导评价科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督导任务,及时做好反馈和汇报工作;

  3、根据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以及督导评价科工作任务,完成本学期个人督导工作计划以及学期末完成个人督导工作总结;

  4、校级督导员应按督导评价科安排对专职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工作,要求每次听课应由两位校级督导员同时进行。听课的学科应尽量覆盖所有课程,每次听课后应与任课教师反馈听课情况,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将表交至质管办督导评价科并反馈教学听课情况;

  5、本学期被听课的教师一般为新教师、转院教师、院(部)要求听课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并针对听课记录表评分在70分以下的应再安排一次听课;

  6、校级督导员应每学期不少于一篇的督导简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主要反应教学督导巡查和听课情况;

  7、校级督导员应按督导评价科安排对各二级院(部)完成每月不少于一次校巡查任务,详细填写校巡查表,及时反馈给二级院(部),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质管办诊断改进科将不定期组织复查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8、每学期期中,按督导评价科分配,组织或参与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并填写相关记录;

  9、校级督导员每学期参与质管办组织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会议,代表各二给院(部)对相关的评比指标提出意见或建议,非涉及检查评比的校级督导可参与检查评比工作;

  10、负责对各自二级教学督导传达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和指导二级督导小组工作;反馈各自二级教学督导的意见和建议;

  11、校级督导员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应根据学期督导工作情况,提交个人工作总结;

  12、校级督导员的督导工作由督导团统一安排,对督导团负责。

  1. 二级教学督导小组基本工作要求和任务

  1、根据各院(部)教师工作情况,调整各二级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并向质管办督导评价科报备人员;

  2、各二级教学督导小组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合理组织本学院院级督导员,做好线上开学前两周、线下开学第一周,特别是线下开学第一课的教学督导巡查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做好学院开学第一周的巡查、走访,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学生回归正常课堂教学,并做好《二级院(部)督导巡查表》记录,各自存档备查;

  3、二级教学督导小组每学期按督导团要求及教务处相关听课规定,完成本学院的督导任务,合理安排本学院二级督导员对学院教师的听课任务以及教师间相互听课任务和反馈评价等,并填好相应表格,按类别各自存档备查;

  4、各督导小组应于每学期线下开学第二周结束前,制定本院(部)督导工作计划并上交质管办督导评价科;于结束前一周,应对本学期的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上交质管办督导评价科;

  5、二级督导小组按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本院(部)进行督导巡查工作,详细填写《二级院(部)督导巡查表》,各自存档备查;

  6、二级督导小组应深入教学第一线,做好学院日常巡查、走访和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工作。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核、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及管理环节,实行全面督导。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