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技工教育中心,省属中职竞赛轮值校,各竞赛基地,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全省大赛水平,结合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情况,决定开展监督员、裁判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员推荐
(一)推荐条件
1.从事纪检、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自觉遵守大赛相关规章制度。
3.在岗在编,能胜任高强度工作,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监督工作。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仅限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职教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省属中职竞赛轮值校、各竞赛基地,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推荐。
2.优先推荐具有职业技能大赛监督经历的监督员。来自省内职业院校的监督员,省职教中心将采取中高职互派的工作模式,分类入库。
3.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推荐本单位或所辖中职学校的监督员不超过10名;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高职院校推荐本单位监督员不超过5名;各竞赛基地推荐基地单位监督员不超过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可推荐本单位监督员1名;省属中职竞赛轮值校可推荐省属中职学校监督员每校1名;省职教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全省职业院校等单位的监督员。
二、裁判员推荐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
4.原则上应具有市级以上或行业比赛执裁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在岗在编,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高强度工作,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6.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7.被列入“大赛违纪名单”的,终身不再具有担任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专家资格。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仅限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职教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省属中职竞赛轮值校、各竞赛基地、有关行业协会,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推荐。
2.不限于推荐本单位或所辖地区职业院校专家,可推荐省内外职业院校及行业的竞赛专家。
3.优先推荐具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裁经历的裁判。
4.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对于来自省内院校的裁判员,省职教中心将采取中高职互派的模式,分类入库。
5.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各高职院校、各竞赛基地、省属中职竞赛轮值校可推荐各赛项(见附件1)裁判员每项不超过5名;省技工教育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可推荐各赛项裁判员每项不超过2名;省职教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推荐裁判的名额不限。
三、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负责收集推荐表(附件2、附件3)及填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1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的word电子版(汇总表请提交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技能大赛邮箱fjskills@163.com。
联系人:周珍绿、毛行静,联系电话:0591-88500495。
附件:1.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一览表
2.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表
3.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4.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5年1月14日
技术支持: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闽ICP备11007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