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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9-19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在第4周(2014年9月22日——9月30日)。请各系(部)认真组织落实,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现将该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以杨芝萍副院长为检查组组长,教务处负责组织工作、检查结果汇总及现状分析与总结,各系(部)负责检查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二、检查内容

1.评估整改工作:为了迎接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评估资格审查过程中,专家组核查的问题和给出的建议,做好评估整改的各项准备工作。(方案另发)

        2.高职课程:重点是《课程标准》、《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情况,检查各门课程的按时、按质、按量组织编写情况。各专业汇集暑假完成的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技能课程的课程标准,并按专业准备印刷汇编。

3.课堂教学:主要检查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安排;授课过程的规范性;教学情况登记表的填写,公开教学与听课的安排。

4.实践性教学:要求做好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训开课安排;2012级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与归档。

5.学习风气:检查学生学习态度、课堂出勤率、学习纪律、课堂氛围、作业质量、学习环境等。

6.班级管理队伍:要求各系(部)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每班选拔6位学生作为教学信息员。选拔机会公平,精心培养、养用结合,充分发挥班干和教学信息员的反馈沟通作用。

7.省级技能竞赛筹备:规划与组织各系(部)相关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制定详细的竞赛方案。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三阶段进行,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和学院抽查、各系(部)自查总结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自查(9月22日——24日)。各系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教学检查小组(以系负责人、秘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员等组成),联系各教学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制订检查计划,严格检查各专任教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如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记录等有关材料,并将自查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第二阶段:学院抽查(9月25日——27日)。杨芝萍副院长带队,组织教务处、校督导组等有关人员到各教学单位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并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与整改(9月28日——30日)。要求各教学单位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教务处将在《教学督导简报》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优、缺点及整改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检查,实事求是。各系(部)根据此通知要求,做好具体检查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分析总结,突出整改措施;

2.突出典型,树立榜样。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单位或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作用,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

3.各教学单位的总结材料真实客观,层次分明,重要点突出;

4.各系(部)期初教学检查小结和有关材料应于9月28日前提交教务处 。

附件:

1.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检查表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教务处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