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 2016.01.05
  • 基层服务

          闽毕支〔2015〕115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15〕301号),现就2016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承担新一轮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并纳入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
 
二、征集数量
 
  2016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纳入范围的每个县(市、区)岗位征集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适当增加。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情况,综合考虑各地“三支一扶”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确定并下达各地2016年招募计划。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30日—2016年2月22日
 
四、工作流程
 
(一)岗位征集。2016年1月2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http://www.fjbys.gov.cn/szyf/)将征集的岗位信息上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其中,计生协会岗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计生协会共同征集。具体岗位可根据需要,选报1至3个学历层次要求(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和专科及以上),但岗位专业要求须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二)岗位申报。2月22日前,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下达招募指标及岗位发布。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达2016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3月初,面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2016年起,各地要逐步提高基层保障平台岗位比例,稳妥把握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各类岗位均不得设定性别要求(特殊岗位除外),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类岗位原则上不设专业要求,严禁因人设岗。
 
(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人才队伍状况,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将来2至3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
 
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