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教研室章程(试行)的决定     公教【2012】28号

  • 2013.05.29
  • 新闻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学部

 

 

 

公教【201228

 

 

关于修订教研室章程(试行)的决定

 

公共教学部于2010年6月制定了《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学部 教研室章程(试行)》。

试行以来, 对我部各教研室的规范运作,起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部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教学与教学管理发展的新情况,经过系部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它行进行修订, 成为《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学部 教研室章程(修订)》。 

新章程自2013年1月1日起, 正式生效。

 

              

厦门东海学院  公共教

 

2012年12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