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职院〔2019〕42号 关于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的通知

  •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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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习总书记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同北师大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好老师四个方面的要求,强化师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争当师德标兵的活动。

 

东海职院〔201942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教务处、质管办:

为了深入贯彻习总书记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同北师大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好老师四个方面的要求,强化师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争当师德标兵的活动。

一、活动的内容

(一)理想信念方面

1. 教师应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2. 教师必须立德树人、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内化到教学全过程。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传道、授业、解惑,做育人的模范。

3. 教师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坚决反对散布不利于社会稳定、校园和谐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道德情操方面

1. 教师必须热爱和忠诚教育事业,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2. 教师应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引导和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模范地遵守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3. 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 教师应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三)教书育人方面

1. 教师应坚持学生中心、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即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

2. 教师应坚持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将德育渗透于教学工作中去,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 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交齐教学文档,教学文档内容规范。

5. 教师要对课堂教学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及时通报给辅导员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6. 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期内,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纪律和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责任。

7. 教师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

(四)扎实学识方面

1. 教师应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2. 教师应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和项目建设。

3. 教师应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力戒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尊重他人的劳动和学术成果,依法和规范引用、借鉴他人成果,不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不沽名钓誉,不侵占他人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决抵制一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4. 教师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

(五)为人师表方面

1.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仪态端庄、举止文明、语言得体,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2. 按规定教师应积极履行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竞赛指导的导师和班主任职责。

3. 教师应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为人师表,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企业和师生财物。

二、活动对象

在岗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辅导员根据职责要求参照执行。)、外聘教师,每年评选十人左右。

三、活动组织

1. 成立“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师师德评价与评选工作。“评选小组”组长由来永宝同志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教务处、质量办公室及二级院部负责人组成。

2. 学院“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小组”要根据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教书育人、扎实学识、为人师表五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评选。

3.“师德标兵”由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推荐、评选小组最后决定。决定前必须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活动要求

全院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在互联网上和新媒体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参与有悖师德规范、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作品成果的活动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

4.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向学生推销美术作品、设计作品、毕业作品的或者其他商品,强行要求学生参加以赢利为目的的和有偿培训和有偿竞赛的。

5.教学文档不按时、不齐全的、内容缺项亦不规范。

6.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7.一学期内发生两次教学事故的。

8.课堂教学、学生到课率有发现不足50%的。

9.有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 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标兵。

3.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应调离其教师工作岗位。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26日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